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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登南加油站

项目编号:YXZL1DB12203000020  

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登南加油站

项目编号:YXZL1DB12203000020

公开招租公告

编号:202209第4号

出租方:广州市越秀区登峰工业公司

组织招租单位:广州市越秀公有物业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万福路128号首层            

公示期: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21日18时止

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登南加油站(下称登南加油站)租赁合同已于2021年8月8日终止,现空置。根据广州市及越秀区“三资”交易有关管理规定,出租方集体研究决定将租赁物业整体交由广州市越秀公有物业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组织公开招租。


一、物业基本情况

(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登南加油站(现门牌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黄田直街6号)。

(二)权属人:广州市登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登峰村民委员会)。

(三)产权证面积:用地面积为1441.86平方米 ,建基面积:102.59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363.28平方米 (如附件3产权证平面示意图廊1、B、B2),另产权证示意图B部分两侧面积约为91.2平方米(无产权,不在建筑面积内)。

(四)租赁面积为:363.28平方米 ,另产权证示意图B部分两侧面积约为91.2平方米和加油站东侧大约965平方米地块(原作临时停车场)作配套给承租人使用,未得出租方及政府相关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建;

(五)证载用途:综合楼;出租用途:仅限经营加油站。

(六)说明:出租方为广州市登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已取得广州市登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同意,有权出租登南加油站。

(六)租赁物业现状:

①、加油亭:一座

②、办公楼:一座(2层)

③、临建物:产权证平面示意图B部分两侧

④、油罐(20立方米):三个

⑤、加油机:四台


二、租赁基本要件

2.1租赁期限:10年,具体起租时间以物业的实际交吉日期为准。

2.2交易底价:租金70.83万元/月。

2.3交易保证金:1000万元。

2.4租金递增率:每年递增2.5%。

2.5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6倍。

2.6牌照保证金:100万元。

2.7免租期:1个月,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2.8承租方承担登南油站所产生的升级改造工程费用约合300万元,最终以实际产生的工程结算价为准。

2.9交易方式:现场举牌竞价,每次出价标准为壹万元的整倍数,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承租方。

2.10登南加油站使用要求:不得转租。出租方可提供加油站现有的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设备设施于租赁期内转交给承租方使用,租期届满后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交还上述证照及设备设施。承租方也可成立相应公司,出租方协助承租方办理牌照和相关许可证的变更。


三、风险提示与说明

3.1[交接]:以现状交吉(以交接现场实物为准),交接后出租方不负责出资修缮。

3.2[计租依据]:整体计租,不以租赁面积计收租金。实际面积与招租公示面积不一致的,租金不作调整。

3.3[租赁费用]:至少每半年支付一期租金,先交租后使用。除租金外,承租方还须缴纳经营加油站时所需的其他相关费用,如管理费、卫生费、税费、水电费等。详见《附件2租赁合同书(样本)》“第四条”。

3.4[改造及证照办理]:出租方仅限提供现有的证照给承租方使用,如现有的证照不满足经营条件的,承租方应自行办妥所有的经营手续及证照并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仅依承租方申请配合提供现有证照资料等协助办理,不对办理结果负责。承租方不得以办理不了相关经营证照等事宜为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书,否则视成交方根本违约,将没收全部的交易保证金。

3.5[维护与装修]:详见《附件2租赁合同书(样本)》“第六条”。未经出租方及政府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建登南加油站。

3.6 [储值油卡]:出租方不对承租方租赁期间登南加油站的债务承担责任。承租方如发售储值油卡,需每月提交储值油卡总金额统计表给出租方备存。如储值油卡未消费余额超过500万元,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暂停继续发售储值油卡。

3.7[升级改造]:交付使用后如法律法规、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升级改造,承租方须按规定及要求及时完成,并自行负担相关费用,租赁期内,就升级改造出租方不再给予免租期。

3.8[租赁期满/解除/终止的处理]①承租方需于租赁期满或租赁关系终止、解除后60天内,将登南加油站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等相关证照移交给出租方,并将证照无条件变更至出租方或出租方指定第三方名下。所有证照移交出租方时有效期均应在半年以上,否则缴纳的牌照保证金将不予退回,逾期移交的,出租方没收全额牌照保证金并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②登南加油站内所有的不可移动的设备实施(含承租方自行出资添置增加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装修、消防等设备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损坏。

3.9[交付不能]从租赁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起始日开始计算,超过60天以上时间,非因出租方故意致使不能移交租赁物业的,租赁双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租赁合同,租赁双方互不违约,互不追究责任。在租赁双方签订解除租赁合同协议,承租方将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票据原件交还出租方,并与出租方办理好相关退款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无息退回承租方已缴纳给出租方的相关费用。出租方无需对承租方作任何安置和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偿。

3.10[对承租方的建议与要求]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出租方已披露的信息,对本次交易主动开展尽职调查。出租方提醒并建议所有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务必对登南加油站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预判风险,了解登南加油站经营加油站的可行性及收益、风险,了解经营加油站所需证照、手续及办理可能性,审慎参与交易。凡报名参与交易的竞租方,均视为已尽合理调查、审慎义务,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均已了解清楚且无异议,自愿承担参与交易的相关风险与后果。

3.11[连带保证] 在成交后,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自动成为租赁合同承租方的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意向承租方准入条件

4.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经营加油站资质且有一定经营经验的企业法人或法人分支机构,需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料(均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现场核对原件):

①国有企业或者国有企业控股/参股的企业。意向承租方或其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必须具有成品油零售许可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对;

②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公民,被委托人必须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三个企业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③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在本次招租前与出租方不存在因租赁关系产生的诉讼/仲裁(含已审结、在审理中、执行中),在本次招租前无拖欠出租方租金等费用;

④签署《风险告知书》(意向承租方提供:签署本项目交易机构公示的《风险告知书》);

⑤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如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三个企业法人或法人分支机构的则可出具营业执照所示负责人)近三个月内个人信用报告(意向承租方提供复印件,原件核对)。如信用报告有不良记录(如有逾期记录)、或其它不诚信行为,出租方有权拒绝该意向承租方参加本次公开招租;

⑥法人分支机构竞投需提供完整的法人授权委托资料。

4.2意向承租方须保证所提供的上述4.1所需提供的报名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存有虚假、伪造、谎报等情形,出租方可取消交易,没收交易保证金,收回登南加油站安排另行出租。

4.3 本项目不接受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参与报名。


五、交易信息发布

本交易项目经出租方集体民主表决通过后,须报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再交由广州市越秀公有物业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宣传推广、报名和组织交易,并将相关交易信息在广州市越秀公有物业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同步发布交易信息公告。出租方同时在广州市农村(社区)集体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微信订阅号、村务公开栏、标的物所在地等处所发布交易信息公告,广泛征集意向承租方。


六、成交签约

经过公开招租产生成交方后,交易信息将在广州市越秀公有物业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同步发布交易信息公告。出租方同时在广州市农村(社区)集体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微信订阅号、村务公开栏、标的物所在地等处所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出租方和成交方按照交易规则签订租赁合同,意向承租方、成交方与合同签约方及实际使用方的名称应保持一致。如成交方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约定的费用的,视成交方放弃本次交易,按成交方根本违约处理,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方,且出租方有权按相关交易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要求成交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其他约定条款

(一) 为保障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新承租方能够严格按照《招租公告》和《租赁合同书(样本)》的有关约定履行责任,交易保证金按下列方式处理:

1、成功交易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和首月租金,多除少补,如有余额,在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将交易保证金票据原件交回出租方并办理好退款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2、未能成功交易的:出租方将在意向承租方交回交易保证金票据原件并办理好退款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承租方一次性无息退回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八、成交方式及规则:

本次租赁物业招租采用现场公开竞价的方式招租,凡报名的意向承租方均视为已仔细阅读所有招租文件,清楚了解租赁物业的所有情况并接受本《招租公告》、《租赁合同书(样本)》等附件的相关规定及条款,愿意遵照上述文件约定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在招租过程中如发现意向承租方有违反招租规定的行为,出租方有权对其作违约处理,没收其所有的交易保证金,并将拒绝该意向承租方参与出租方以后组织的任何招租活动。

(一)意向承租方须先缴纳交易保证金且在规定时间内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凭出租方开具的交易保证金收据才能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租。缴纳交易保证金仅为报名条件之一,意向承租资格最终由广州市越秀公有物业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出具《承租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确认。

(二)租赁物业仅有一个意向承租方的,由该意向承租方出价成交,成交价必须高于交易底价,如意向承租方拒绝报价或签约,造成本次招租失败的,该意向承租方按违约处理,出租方没收其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

(三)租赁物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的,按照现场竞价的方式,第一次报价需高于交易底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方;如所有意向承租方均不报价,造成本次招租失败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均按违约处理,均没收全部的交易保证金。

(四)意向承租方不到场参与租赁物业交易的(法律规定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到场的除外),按违约处理并没收该意向承租方全部的交易保证金。  


九、报名及提交资料地点:

(一)广州市越秀公有物业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万福路128号首层);联系电话: 87353119,87362850,37581826,孙先生。

(二)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意向承租方身份证明材料(本招租公告4.1所需资料);

(2)交易保证金凭证(出租方出具的交易保证金财务凭据);

(3)广州市越秀公有物业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含准入条件需要提供的资料)。


十、报名及意向承租资格审核:

(一)交易保证金缴费(开具收据)时间: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21日上午11:30时止;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21日下午18:00时止。(休息时间及节假日除外,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全部报名手续,报名现场设有监控录像,逾期恕不接待。)

(二)意向承租资格审核:广州市越秀公有物业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将于2022年10月26日17:00前确认意向承租方的意向承租资格,并通知经审核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参加2022年10月27日上午10:00的招租会。

(三)缴纳交易保证金:(请按指定账户转入交易保证金,否则转入保证金为无效,不具备报名资格)

(1)全  称:广州市越秀区登峰工业公司

(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登峰支行

(3)账  号:4403 1801 0400 0231 7

交易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在以上指定时间内以实名(即意向承租方)缴纳到以上指定账户方为有效。填写进账单时需在备注栏注明:登南加油站保证金。一份交易保证金只允许一个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一宗意向交易。缴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合同签约人及实际使用人的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十一、现场公开交易

经确认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请2022年10月27日上午10:00前到达招租会场签到,进场参与招租会,逾期者视为放弃意向承租资格,签到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一)意向承租方及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每个意向承租方限携带1人进场参加本次招租会;

(二)《承租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


十二、关于瑕疵的说明

(一)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市越秀公有物业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广州市越秀公有物业租赁服务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市越秀公有物业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广州市越秀公有物业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广州市越秀公有物业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不对进场交易的物业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四)意向承租方如对广州市越秀公有物业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自行向出租方了解、核实。

(五)在交易活动过程中,意向承租方须严格按照广州市越秀公有物业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相关的交易管理制度参与交易活动,如有违反的,广州市越秀公有物业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在交易活动中,为维护国有集体资产权益,形成竞争机制,反对和抵制任何欺诈、串通压价、商业贿赂等行为,确保交易活动的公正、公开、公平。参与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在该交易活动中有欺诈、串通压价、商业贿赂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本《招租公告》及相关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他规定详见越秀区转制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交易实施管理办法。


十四、特别提示

(一)交易时间:2022年10月27日上午10:00。

(二)交易会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万福路128号首层

(三)交易保证金达账咨询电话:83581206 叶小姐

(四)领取资料及实地查看

意向承租方可向出租方咨询并实地租赁物业的情况,但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出租方所披露的信息,应对租赁物业各方面主动开展尽职调查。

咨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下塘南约直街23号首层(原物业部办公室)。

咨询电话: 83571126  刘先生


十五、交易机构

机构名称:广州市越秀公有物业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网  址:http://gzfc.gemas.com.cn/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万福路128号首层

联系电话: 87353119,87362850,37581826,孙先生


十六、登峰街纪工委电话:83582365

附件:    

附件1《风险告知书》    

附件2《租赁合同书(样本)》  

附件3《集体土地房产证》复印件

附件4 《担保声明》  

                                                     广州市越秀区登峰工业公司

                                             二0二二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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